——2023年2月15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刘国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监督职权,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制度的精神,按照《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要求,树立全域意识,一体推进全市备案审查工作落地做实,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全年接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6件,其中:市人民政府报送12件,市人民检察院报送1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63件,均对上述文件予以登记备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决议、决定11件,全部通过审核并备案。没有收到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同时进行了对涉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在制定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未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形。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制作了工作流程图,统一了备案报告、分送审查函、审查意见反馈函等文本格式。进一步明确了备案审查范围、标准及程序,为规范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强化能力建设。通过学习、借鉴和信息化建设,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知识解读、案例汇编等多种方式,提高全市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加强“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工作衔接、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及时通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推动县(市、区)人大的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指导广信区、横峰县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一年来,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全部听取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三)严把“三个”关口。
一是严把报备关。报送备案是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工作中注重过程,每季度将各单位发文目录与报备文件进行对比,年初对上年度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既避免漏报迟报,又强化了各单位报备意识。二是严把审查关。审查是备案审查工作的关键所在,按照有备必审的要求,将所有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对口分送各专工委,由各专工委对文件涉及的政策、法规进行先行审查把关。法工委进行同步审查,重点突出报备文件的政治性、合法性和适当性。例如是否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是否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无上位法依据增加其义务等。三是严把纠错关。纠错是备案审查工作的核心环节。工作中,注重沟通交流、强化共识、促进问题的解决。审查时,针对发现可能存在的合法性或适当性方面的问题,及时与报备机关、文件起草机关进行沟通。通过电话、座谈、函询等方式听取情况说明,充分交流意见,并由报备机关、文件起草机关针对疑似问题进行研究核实后书面反馈确认意见。
一年来,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少数规范性文件文本质量不高,存在对文件制定的依据说明不充分、不详尽,对文件主要内容的说明过于简单;个别单位备案审查意识不强,仍然存在年底一次性报备的现象;备案审查专业人员力量还是很薄弱,与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还有差距。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电子化管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和文件上传工作,全力配合完成全省备案审查电子信息平台的调试、使用和向下延伸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审查督促纠正。落实“一府一委两院”与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的衔接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杜绝文件报备迟报漏报和年底一次性报备现象,共同研究和协商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能力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总结备案审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发展。通过收集整理全国各地备案审查案例并汇编成册,组织全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线上线下学习培训、研讨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从事备案审查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理论水平,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发展夯实能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