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市环保局、信州区人民法院、信州区环保局、市污水处理厂、市自来水厂、环保公益组织的负责人,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发言。近年来,我市法院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妥善化解涉及生态环境的各类纠纷,切实保护了上饶的青山绿水。同时,市中院进一步强化对下级法院的督导作用,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指导全市法院妥善审理涉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的案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助推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在听取发言后,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调研组表示,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切实担负起服务和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助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司法职责;要及时有效地满足民需、排解民忧、维护民权、保障民生;要在机制上更加积极的创新,切实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实现精细化、专业化、联动化和前瞻性;要在推进环境保护司法工作中,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省人大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对基层在推进环境保护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纳总结,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