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至6月2日,根据工作安排,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带队,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组成八个执法检查组赴12个县(市、区)和上饶经济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就贯彻实施《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高兴率检查组赴广丰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通过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当地“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县政务服务大厅和部分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走访企业座谈交流、查阅各地贯彻落实《条例》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相关资料、核查上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建林率检查组赴三清山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就是要发挥“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依法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营商环境方面突出问题,使《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表光率检查组赴广信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曙率检查组赴横峰县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怡率检查组赴德兴市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艳斐率检查组赴万年县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金明率检查组赴弋阳县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磊率检查组赴信州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各地“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依据《条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各地“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条例》相关规定,对标对表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照“长三角”“珠三角”等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找准短板弱项,持续发力,加大力度,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各地人大常委会要完善监督方式,持续强化监督,综合采取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组合拳”,形成监督合力,助力省委、市委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和《条例》得到有效实施。要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对上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已整改的问题要核实是否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作出说明,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徐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