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实到36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平、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徐水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严宏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拟任职人员、市人民政府提请拟任职人员的供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罗田有等3人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决定任命王本忠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吴宣策等27人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各工委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