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情况的汇报(书面)
——2023年12月28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全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结合全市“禁捕退捕”工作,11月14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曙率队赴高铁经济试验区江天农博城、余干县农商大市场、鹭鸶港特种水产繁育场、万亩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城北农贸市场等地,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专题调研,现将2023年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数字化溯源,落实智慧化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产品溯源信息。全市各县(市、区)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型商超相关主体370余家单位参加“赣溯源”操作学习培训会,以“12+N”品种为工作推进的重点,逐步实现“赣溯源”全品类覆盖,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销售无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截止目前已有375家水产品经营单位使用“赣溯源”进行数字化溯源,并录入水产品进货台账信息7640条,备案商品324种,供应商信息149条。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商超等涉及食用水产品经营重点对象的日常监管,健全监管档案,以“赣溯源”功能体系为依托,构建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切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数字化追溯和智慧化监管,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对相关经营者的主体信息、食用水产品进货查验信息、产品交易信息、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等,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的信息归集,实现食用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信息真实、查询便捷。
(二)完善监管名录,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一是落实监管名录制度。将全市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省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制度,督促入网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开展标准化生产,在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目前,全市入网主体1971家,其中水产养殖主体备案212家,入网“五员”4764人,备案主体巡检覆盖率达94.4%。
二是加强准出准入有效衔接,做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快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应用,全市持续推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合二为一开证模式,按照“四必链”要求,督促生产主体加大合格证开具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把关审查,切实落实“追溯挂钩”要求,有关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企业主体严格落实“追溯挂钩”要求,产品包装上体现追溯二维码和联系方式。截止目前,全市已经开具合格证180万张。
(三)加强机构建设,抓好日常监管
一是不断夯实检测能力建设。坚持关口前移、主动出击,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目前,我市有市本级与10个县级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评审,农业农村部门举办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班2场次,培训达80余人。
二是有序开展检测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已完成省级例行监测任务共1740批次,市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共1200批次;完成县乡级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6万余批次。同时,配合部省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完成专项监测、风险检测、监督抽查共360批次。今年上半年抽检水产品4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水产品均为牛蛙;第三季度针对牛蛙等水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抽检,共抽检水产品59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始终稳定在98%以上。
三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各级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执法力度,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2023年度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600余个次,立案查处农产品案件21件。
(四)组织宣传培训,强化农安意识
一是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风险交流和知识科普,打击、曝光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农产品安全问题,提振农产品消费信心,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结合“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三进”(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余份,编制群发微信信息近千余条,现场接待群众600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经营主体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网的作用,结合“2023年送科技下乡活动”及农业大讲堂等活动,更大范围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宣传和培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理念、质量理念、法治理念,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自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控,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合格证开具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真正把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生命线和基本信条。今年以来,全市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相关培训班30场次,培训15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部分农产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监管工作消极应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对于政府部门进行抽检抽样工作不配合,有的甚至抵触,监管工作推进有一定难度。
(二)现有标准执行不够到位
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还不是很完善,承诺达标合格证进入市场的产品还不能够做到100%溯源。部分市场主体索证索票、合格证留存不规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未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入场查验,未完全落实食用水产品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部分水产品经营者对“赣溯源”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存在抵触情绪、信息录入不及时、变通走样的等情况。
(三)基层力量亟需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县、乡监管力量不够充实。特别是乡镇一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撤销后,人员统一规划乡镇统筹,监管工作由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员兼职负责,乡镇一级监管力量弱化,监管成“兼管”的现象普遍。
三、意见建议
(一)深刻领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确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理论指导、制度框架和实践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并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些重要论述,从关乎人心向背的政治高度突出强调了保障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我们要始终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把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担在肩上、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让人民吃得放心、安心,才能真正守住人民的心。
(二)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不断加强对生产、加工主体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升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水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的检验,确保生产加工过程符合卫生标准。二是抓实流通环节。切实监督水产品销售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严格遵循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合法权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知悉度,形成共同关注的社会氛围。三是扩大法治宣传。大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水产品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食用水产品经营者落实日常经营主体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消费者选购合格水产品的技能和安全意识,借助社会力量构筑起一个食用水产品安全消费的大环境。
(三)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要针对农产品种养、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坚决整治各种问题,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责任,强化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全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追溯“四挂钩”深入落实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合格证制度的落实,建立诚信档案,将不开具或不认真开具合格证的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三是继续抓好“赣溯源”推广应用。坚持以“12+N”品种为工作推进重点,持续深入推进“赣溯源”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全面运用,着力畅通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街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流程数宇化监管体系,层层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和保障水平。四是持续推动乡镇网格化管理。乡镇监管服务机构是整个监管系统的神经末梢,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石,也是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系统为基础,继续推进乡镇网格化管理,建立监管对象名录,组织网格监管员培训,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
(四)严厉打击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检查机制,对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并加强日常巡查。要加大对市场上水产品的抽检力度,确保市面上销售的水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要及时进行约束和处理,确保问题不会再次发生。二是加大查验力度和执法查处力度。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应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监管要求。加强对水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水产品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质量安全,还需建立健全处罚制度,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惩罚,以起到震慑作用。三是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水产品专项整治和“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紧盯禁限用药物监管,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查和飞行检查力度,加强常规药物速测,从源头上把好残留超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