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绍鹏报道:8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天连出席动员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华北作动员报告,副市长朱寅健出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涛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肖月高主持。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8月至12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执法检查活动,认真查找并着力解决法官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广大法官学习《法官法》,执行《法官法》,增强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自觉性,增强政治责任感、社会使命感和职业光荣感,提高法官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法官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此次将针对法官队伍的总体结构及政治、业务素质情况;法官的教育、培训、任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司法;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保障司法公正情况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肖天连在讲话中指出,《法官法》是各级人民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依靠、必须做到的一部法律。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此提高法官队伍的自身素质和审判水平,依法维护法官的权益。要依法办事,求真务实,明确执法检查的任务和职责,认真总结经验,组织好、安排好、参与好执法检查活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正视问题,扎实整改,积极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办法。

动员会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