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3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依法作出决议决定27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7个专项工作报告及9个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17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了执法检查,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了积极努力。
在听取了我市各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情况汇报后,调研组一行指出,我市贯彻落实《监督法》的情况良好,工作细致,认识到位,学习、宣传、贯彻方法多样,形式创新,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调研组要求,要按《监督法》有关要求,抓好实施,注重实效,突出实效;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总结监督工作,不断丰富和改进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效果,在工作中有创新和发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争取以监督的实效获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在饶期间,调研组一行还深入铅山、广丰等地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