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扶贫开发工作,是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全局性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上饶的一项艰巨性历史任务。“十五”以来,全市扶贫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到2006年底,全市绝对贫困人口已由“十五”期初的20.3万人减少到13.2万人,温饱巩固率达到87%;低收入人口由50.9万人减少到20万人,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经济和社会发展明显加快。

“十五”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清形势,着力抓好新时期扶贫开发五大项工作

进入新世纪以来,扶贫开发工作面临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扶贫工作的重点由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变,由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主向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和提高脱贫能力为主的转变,由以自然资源开发为重点向以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的转变。为此,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不动摇,以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为中心,以重点村为主战场,以贫困户为基本对象,紧紧围绕整村推进、移民扶贫、产业化扶贫、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社会扶贫等五大项重点工程,全面推进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

(一)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进入新阶段后,我市贫困人口分布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绝大多数贫困户集中在偏僻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条件恶劣的自然村。为此,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参与式扶贫的方式方法,集中资金抓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整村推进工作。一是积极争取支持。为使我市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赢得宽松的政策环境,我办多次向上级单位汇报我市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要求增加我市重点贫困县和重点贫困乡(镇)、村的名额,由于工作主动,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中,省政府分别确定了我市9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和“十五”217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及“十一五”3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二是整合资金、集中使用。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的原则,积极整合部门资金用于规划建设重点贫困村,“十五”期间,中央及省共投入我市财政扶贫资金28468.5万元扶持贫困地区建设,整合社会投入扶贫资金也达到7642万元,“十五”重点村平均投入财政扶贫资金数全省第一;三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全市建立和完善了扶贫项目公示制、项目管理责任制、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实施监督制、项目责任追究制、资金拨付报账制,从制度上保证了扶贫项目落实到村、覆盖到户,提高了扶贫资金的安全系数和使用效率。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及其他资金未统计在内)硬化道路194条1677.34公里、小水库64座、小水电站12座、输电线路7.8公里、大小桥梁194座、卫生院4所、学校63所,增加了有效灌溉面积43770亩,解决了 6.8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这些基础设施的建成,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6年,江西省整村推进工作验收考核领导小组对我市“十五”期间217个重点村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验收,重点村达标率达100%。

(二)产业化扶贫。开展“龙头+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扶贫,是我市在新世纪扶贫开发中的一大突出亮点,全市扶贫系统重点抓了三件事。一是壮大特色扶贫产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在贫困地区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如在鄱阳、余干县等滨湖地区建成水产扶贫基地6000余亩,在上饶县、铅山县、德兴市等地发展毛竹、杉树用材林基地2万多亩、在横峰县开发蔬菜种植基地7000余亩、在全市各县形成特色红心柚、天桂梨果业基地7万多亩,这些产业化扶贫基地带动的贫困农户达15000余户。二是积极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坚持“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就是扶持贫困农民”的原则,加大了对富达果胶、铭日集团、远泉公司等国家和省、市级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十五”期间,全市扶贫系统共扶持了12家国家级、省级扶贫重点龙头企业,72家市级扶贫龙头企业,扶持的财政扶贫资金达1942.4万元,吸纳了1.1万名贫困地区劳动力成为龙头企业的工人,辐射带动贫困地区23万余农户。三是加强信贷扶贫,增加扶贫产业投入。我市扶贫系统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加大扶贫信贷投放,重点支持扶贫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基地、种养大户。2002年至今全市各级金融部门累计发放贴息贷款近7亿元。

(三)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着力抓好贫困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增加贫困农民收入、提高素质的重要举措。几年来,全市通过在贫困地区启动“雨露计划”和贫困农民技能培训,建立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11处,根据贫困户学员实际情况开设了缝纫、电子、家电维修、计算机应用等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班,在完成转移培训的2.5万贫困农民中,就业率达95%以上;同时还通过建立了9个高规格的农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带动、推广良种良法以及举办600多期科技培训班等措施,加强贫困户的技能培训,已累计培训贫困农民达3万余人,既充实了贫困农民的钱袋子,又换了脑子,增长了才干,大大增强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和信心。

(四)移民扶贫。实施移民扶贫是江西省委、省政府兴赣富民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为了让符合搬迁政策的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我市扶贫系统干部深入一线,走村串户,认真调研,反复论证,采取移民扶贫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等有效方式,实施整体搬迁,集中安置、插花安置、异地安置、分散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落实移民扶贫对象,从2004年至今,我市共完成了2.4万人的移民扶贫搬迁任务,建成移民安置新村117个,配套了一大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促进了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彻底改观,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今年我市6500人的移民搬迁计划正在紧张而有序地实施之中。

(五)社会扶贫。200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万余人开展干部扶贫帮困联系户“121”帮扶工程,掀起了全市社会帮扶的新高潮,2004年又接着组织了87家市直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有力地加强了贫困地区的建设力量。据统计,在“121”干部扶贫帮困联系户工作中,全市有12000多名市、县、乡干部与贫困地区和城镇社区16111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有12000余户贫困户在干部的帮扶下脱了贫;同时在87个市直单位开展的定点扶贫工作中,各单位共为帮扶点解决的各类扶持资金达1865.1万元,帮扶项目有485个。并且,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事业单位扶贫基金帮扶贫困地区及农户,帮扶金额达200余万元。

二、更新观念,不断创新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思路

为了增强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全市扶贫系统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扶贫理念,树立大开发、大开放、大扶贫的新思路,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跨越。

一是在工作方式上,注重突出重点。改变以往扶贫资金“撒胡椒面”、项目搞“天女散花”的平均分配办法,将扶贫资金拼盘打包,捆绑投入,以重点贫困村为单元,分期分批,因地制宜,逐村推进,确保扶贫一个村,脱贫一个村,长远致富一个村。

二是在组织方式上,注重群众参与。改变以往政府大包大揽、包办扶贫的组织方式,坚持群众参与原则,把项目的选择权、资金的使用权、效益的享受权、管理监督权交给群众,激发群众自主创业、自主脱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群众真正成为扶贫开发的工作主体和受益主体。

三是在开发方式上,注重培育产业。改变以往就农业论农业、就基地论基地的低水平产业扶贫层次,走依靠工业带动农业、带动扶贫的路子,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着力培植产业扶贫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相互衔接,龙头基地农户互相联系的产业化扶贫体系,提升整体效益,使贫困户在产业化扶贫过程中分享更多实惠。

四是在规范管理上,注重建章立制。改变以往执行扶贫政策的随意性,克服形式主义倾向,实行依法行政、依法扶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真正落实到贫困地区,落实到贫困农户。

五是在扶贫领域上,注重五个结合。一是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自然资源开发与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相结合;四是建立贫困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五是提高贫困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能力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三、明确职责,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近几年来,全市扶贫系统始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规定和上级指示精神,转变作风,勤政务实,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推进全市扶贫开发进程。

一是全力加强自身建设,塑造新时期扶贫干部队伍良好形象。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扶贫系统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着力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全力加强自身建设,树立了扶贫队伍的良好形象。从新世纪初至今,我市县(市、区)扶贫办正科级设置由4个增加到12个,扶贫系统干部从93人增加到139人。通过学习培训,严格制度,强化管理,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高。自2002年全省扶贫系统开展评比先进以来(2004年未评先),上饶市扶贫办连续4年在全省名列前茅;2004年市人大在评议市扶贫办工作征求省扶贫办意见时,省扶贫办给予了“上饶市扶贫办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的高度评价。

二是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人大代表普遍关心问题的一件大事,几年来,市扶贫办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配合人大做好人大代表建议6件。认真对待人大代表的每一条建议,逐条研究,落实办理措施,并指定了专门人员具体抓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按照代表建议的内容,将建议办理落实到有关科室,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对办理结果,由分管领导审核,主任最后把关审签,保证了办理质量,代表对我们办理的建议的答复较为满意。

三是坚持经常性检查督办。扶贫开发工作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市扶贫办十分注重扶贫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农户,调查了解扶贫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督办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并联合审计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审计监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规现象逐年下降,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逐年提高。

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地方领导对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必要性缺少足够认识,机制创新不够,工作落实不够;少数地方在扶贫项目确定、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不规范,存在违规现象;有的地方对整村推进工作要求不高,重基础设施建设轻扶贫产业开发,后续管理不到位,效果不够明显。

对于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一一梳理,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最近吴新雄省长在省扶贫办调研时,对全省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高度评价,并就扶贫开发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吴省长结合江西实际,明确提出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发展,重在政策”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重申和强调了“内治外帮,内要治理,外要帮扶,重在治本造血”的扶贫方针;高度概括了“政策扶贫、发展扶贫、就业扶贫、结对扶贫、社会扶贫”等扶贫工作有效方式;并殷切希望全省扶贫系统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要有“新的突破,新的建树,新的贡献”。我们将以认真学习贯彻吴省长讲话精神为动力,以这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为契机,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扶贫系统自身建设。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提高扶贫成效。紧紧围绕“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主攻“一体两翼”(即整村推进、产业扶贫、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认真抓好移民扶贫、单位定点扶贫、干部扶贫帮困联系户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扶贫开发进程;三是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的“阳光操作”。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项目计划管理,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和报账制度,保证扶贫项目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要利用各种机会,多请示、多汇报,让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时了解扶贫开发政策,准确掌握我市贫困状况,为上级做好切实可行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在这里,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对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同时,也真诚希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加强对扶贫工作的依法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