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忠率队并出席汇报座谈会,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潘东军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高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表光、吴磊,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蔡宜萍,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少旺分别陪同检查或出席座谈会。

检查组在上饶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

胡世忠充分肯定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在上饶市委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方法创新,有力推动了上饶法治建设。

胡世忠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贯彻实施条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平安江西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把执法与普法紧密结合起来、把责任制度与联动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把强化法治意识与充实法律知识紧密结合起来、把网络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有效载体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要强化工作责任,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法治需要、着眼于工作效能效果找短板、补不足,全面落实省委“大抓落实年”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在饶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市法治文化公园、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深入信州区、高铁新区、横峰县,实地检查机关、学校、乡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刘智荣)